关于收取2024-2025学年生源地助学贷款
受理回执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2024-2025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解决广大学生的实际经济困难,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关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回执收取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收取类别
1.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回执
2.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回执(山西、内蒙古、福建等)
3.农村商业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回执(四川、重庆、河北等)
4.哈尔滨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回执(黑龙江)
5.中国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回执(四川、重庆)
二、办理流程
上述5类贷款受理回执中,除第1类国家开发银行受理回执以二级学院为单位统一收取上交外,其余四类受理回执请通知相关学生于9月15日前自行持受理回执到大学生服务中心大厅1号或2号窗口办理盖章及拍照上传、录入回执校验码等相关业务(建议下午16:00—17:30之间前来办理)。
三、材料收取要求
材料要求只针对第1类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回执,其他银行受理回执按第二条“办理流程”要求由学生自行办理。
1.受理回执上交截止时间9月20日。
2. 建议上交纸质受理回执。受理回执右上角写清学生院系专业、年级、学号、需批扣金额(务必写准确批扣金额,如金额错误,后期银行放款后会导致多批扣或少批扣的情况发生)。
3.无纸质受理回执的,按《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回执信息统计表》(附件)内容要求填写相关信息。
4.上交受理回执或统计相关信息时,请务必看清受理回执的时间信息,本次收取的是2024-2025学年的受理回执或相关信息。
四、其他注意事项
1.如有学生已经全额交齐学费、住宿费等费用,又办理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标注批扣金额时写清已全额交齐费用。
2.新生报到时,受理回执可交二级学院报到处,也可直接交“绿色通道”受理中心。
3.贷款受理回执不上交的,贷款程序为未完成,银行最终不会放款。已经交了受理回执的,是否贷款成功要等11月下旬银行放款后才能查证,有可能会出现后期贷款申请被谢绝或合同被退回的情形。
4.贷款金额大于批扣金额的,银行放款后剩余资金会留在学生的第三方支付机构(支付宝、交通银行或招商银行)账户中,学生可自行查询、支配。
5. 本学期不在校(休学、退学、入伍等)学生的受理回执不要收到或统计。
附件: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回执证明信息统计表
学工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