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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取2024-2025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回执的通知

关于收取2024-2025学年生源地助学贷款

受理回执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2024-2025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解决广大学生的实际经济困难,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关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回执收取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收取类别

1.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回执

2.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回执(山西、内蒙古、福建等)

3.农村商业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回执(四川、重庆、河北等)

4.哈尔滨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回执(黑龙江)

5.中国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回执(四川、重庆)

二、办理流程

上述5类贷款受理回执中,除第1类国家开发银行受理回执以二级学院为单位统一收取上交外,其余四类受理回执请通知相关学生于9月15日前自行持受理回执到大学生服务中心大厅1号或2号窗口办理盖章及拍照上传、录入回执校验码等相关业务(建议下午16:00—17:30之间前来办理)。

三、材料收取要求

材料要求只针对第1类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回执,其他银行受理回执按第二条“办理流程”要求由学生自行办理。

1.受理回执上交截止时间9月20日。

2. 建议上交纸质受理回执。受理回执右上角写清学生院系专业、年级、学号、需批扣金额(务必写准确批扣金额,如金额错误,后期银行放款后会导致多批扣或少批扣的情况发生)。

3.无纸质受理回执的,按《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回执信息统计表》(附件)内容要求填写相关信息。

4.上交受理回执或统计相关信息时,请务必看清受理回执的时间信息,本次收取的是2024-2025学年的受理回执或相关信息。

四、其他注意事项

1.如有学生已经全额交齐学费、住宿费等费用,又办理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标注批扣金额时写清已全额交齐费用。

2.新生报到时,受理回执可交二级学院报到处,也可直接交“绿色通道”受理中心。

3.贷款受理回执不上交的,贷款程序为未完成,银行最终不会放款。已经交了受理回执的,是否贷款成功要等11月下旬银行放款后才能查证,有可能会出现后期贷款申请被谢绝或合同被退回的情形。

4.贷款金额大于批扣金额的,银行放款后剩余资金会留在学生的第三方支付机构(支付宝、交通银行或招商银行)账户中,学生可自行查询、支配。

5. 本学期不在校(休学、退学、入伍等)学生的受理回执不要收到或统计。

附件: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回执证明信息统计表

学工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4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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