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 科研制度
潍坊科技学院科研院所量化评价管理办法(试行)

 潍科院字〔2012〕39号

 

潍坊科技学院科研院所量化评价管理办法(试行)

 

 

    为加强科研院所管理,推动科研院所优质高效开展工作,带动提升学校科研水平,积极构建主动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教育教学改革需要的科研管理和激励机制,逐步形成有利于充分发挥优秀人才作用、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科学评价体系,特制定本办法。

一、计分范围

科研院所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完成的以下各项:

1、科研成果类(包括获奖科研成果、实验室建设)。

2、立项课题类。

3、论文著作类(包括论文类和著作类)。

4、成果转化类(包括国家专利类和衍生类)。

5、其他类。

 

二、计分标准

(一)科研成果类计分标准(占总分的30%)

1、获奖科研成果计分标准

级别

获奖情况

分值/项

国家级

一等奖

15

二等奖

10

三等奖

8

四等奖

6

省部级

一等奖

6

二等奖

4

三等奖

3

优秀奖

2

市级

一等奖

4

二等奖

3

三等奖

2

优秀奖

1

2、实验(训)室建设计分标准

项目

等级

分值/项

实验(训)室建设

国家重点实验室

20

省部重点实验室

10

学校重点实验(训)室

5


  

 

 

(二)立项课题类计分标准(占总分的30%)

课题

级    别

分值/项

国家级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相当)

30

国家哲学社科基金(或相当)

30

国家科技攻关项目(或相当)

30

省部级

自然科学基金(或相当)

15

哲学社科基金(或相当)

15

厅级

省教育厅项目

10

省教育厅指导性项目

10

市级

市政府计划项目

5

市政府指导性项目

5

横向

课题

横向项目到账经费额10万元以内

5

横向项目到账经费额超过10万元(含10万元)

10

   (三)论文著作类计分标准(占总分的15%)

1、论文类计分标准

序号

 

名    称

 

分值/篇

 

1

SCI(科学引文索引) 、SSCI(社会科学引文索引)、 SCIE(科学引文索引扩展版) 、EI(工程索引) 、IBS(科学评论索引)、ISIP(科学会议索引)、AHCI(艺术与人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

30

3

中国社会科学、人文社科权威期刊、人文社科权威期刊、理工农医权威期刊、中文权威期刊增刊(专刊、专集)

25

4

人民日报理论版、光明日报理论版、中文核心期刊、国外一般期刊、中国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期刊、新华文摘全文转载论文、中文核心期刊增刊(专刊、集)

25

5

中文一般期刊(刊号为CN)、中文一般期刊增刊(专刊、专集) 、正式出版的全国性学术会议论文集、正式出版的行业性学术会议论文集

10

6

院报、学报

1

   注:港澳台期刊参照大陆标准执行。

2、著作类计分标准

序号

名称

分值/部(万字)

备注

N≥40

40>N≥20

N≤20

1

专著

10

8

6

 

2

编著

8

6

4

 

3

译著

7

5

3

 

4

规划教材、统编教材

6

5

4

部级

5

公开出版发行的教材

5

4

3

 

6

校编教材

3

2

1

 

注:N为每部著作字数。

(四)成果转化类计分标准(占总分的15%)

1、国家专利类计分标准

项  目

分值/项

国家发明专利

15

国家实用新型专利

7

国家外观设计专利

5

2、衍生类计分标准

项  目

分值/项

自主研究的成果转让

按学校每收入万元数×1计分

立项课题的成果转让

按学校每收入万元数×0.5计分

技术服务与技术咨询

按学校每收入万元数×0.5计分

 

 

 

 

 

 

 

 

(五)其他类(占总分的10%)计分标准:

项目

分值

科研院所人员每周兼课

全部兼课节数/院所人员数×1

科研院所人员开展校级讲座

讲座数×2

科研院所人员开展院(系)讲座

讲座数×1

迎接国家级参观

次数×4

迎接省部级参观

次数×2

三、计分办法

1.申报程序。由各科研院所自行申报,学校科研处会同教务处共同负责审核认定,经学校审批公布。

2.署名要求。计分标准中的各项,署名单位均应为潍坊科技学院。

3.论文作者排名。二人及以上合作论文按作者人数与次序分解计分:二人合作论文第一作者系数为1,第二作者系数为0.7;三人合作论文第一作者系数为1,第二作者系数为0.7,第三作者系数为0.5;四人以上合作论文,第四作者及以后作者计分系数均为0.3。通讯作者跟第一作者享有同等的权利。

4、课题立项计分。课题立项类中有资课题按系数1计分,无资课题按系数0.5计分。当年开题未结题课题按上述标准的50%计分。

5.教材。主编获得该项科研分1/2分值,副主编获得该项科研分1/3分值,参编获得该项科研分1/4分值。

6.中文核心期刊。参照北京大学图书馆最新版《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并结合刊物办刊实际情况认定。中文权威期刊参照北京大学图书馆最新版《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认定。

7.所有类别的科研分计算均以证书或各种证明材料原件(含日期)为准。

8.本办法由潍坊科技学院科研处负责解释。

9.本办法自发布之日施行。

                                    

 

 

 

 

 

 

 

 

 

 

                                     

 

师生作品展示
相关设计链接
Copyright@2015   潍坊科技学院艺术与传媒学院
地址:山东省寿光市金光街1229号    联系电话:0536-5106826
邮箱:wfkjxyysycmxy@wf.shandong.cn  后台入口